广誉远财务造假事件后续:起诉西安东盛集团,追要补偿
(图片系AI生成)
发酵数月的广誉远(600771.SH)财务造假事件迎来新进展。
6月21日,广誉远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0日收到西安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业绩承诺补偿引起的合同纠纷对西安东盛集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暂定合计9.34亿元。自此,超9亿元的索赔是否并入上市公司报表、若无法追回是否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等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钛媒体APP注意到,两天前广誉远就已经披露“法律追偿”的计划。公司在6月18日曾公告,与西安东盛集团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偿付方案暂未形成。若无法与西安东盛集团达成一致意见或不能于6月19日前收到补偿款,将启动法律追偿程序。
显然,直到最后一刻,广誉远都未能如愿。这让市场反应也尤为“激烈”,西安中院通知书下达当天,广誉远股价近乎跌停,至21日其股价仍未止跌。
根据公告,广誉远正式对西安东盛集团提起诉讼,主要依据是此前与西安东盛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协议。
此事要从2016年说起,彼时西安东盛集团为广誉远控股股东。这一年,广誉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了西安东盛集团、鼎盛金禾、磐鑫投资合计持有的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广誉远”)4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2.9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76.16万元,属于高溢价收购,背后自然有高业绩承诺产生。
同年,广誉远与西安东盛集团签订业绩承诺协议及补充协议,后者承诺山西广誉远2016年-2018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3亿元、2.35亿元、4.33亿元。若未完成承诺,则由西安东盛集团承担相应的业绩补偿。
之后数年里,山西广誉远通过压货等方式虚增利润、粉饰业绩。今年3月,山西证监局下发的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让广誉远“财务造假”东窗事发,为此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也吃下超2000万的罚单,时任董事长张斌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开信息,2016年-2020年期间,广誉远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合计6.74亿元。公司2016年至2018年业绩承诺在扣除上述金额后,完成率大幅下降。
因此,广誉远随即向西安东盛集团索要补偿,在与西安东盛集团沟通补偿方案未果后最终选择诉诸法律。
广誉远此前在公告中提到,西安东盛集团持有广誉远的股份全部被质押或司法冻结,广誉远无法回购并予以注销,补偿现金总额由原测算的8.54亿元调整为9.34亿元。另外,西安东盛集团不需要另行向广誉远作出资产减值的补偿。
此次广誉远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判令东盛集团将所持广誉远股份314.4万股按1元价格交付公司回购,如股份无法回购,则请求判令西安东盛集团按314.4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25.43元/股的发行价格支付补偿金额7995.13万元;判令东盛集团支付广誉远现金补偿金额8.54亿元;并判令西安东盛集团支付广誉远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及由西安东盛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该笔赔偿金额未来是否并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若无法追回是否对公司造成损失等问题,广誉远表示,东盛集团因实控期间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做出业绩承诺和不达标补偿约定,根据公司差错更正业绩数据和前述东盛集团承诺事项约定,如东盛集团以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则公司将注销补偿的股份;如东盛集团以现金补偿,则计入营业外收入中。
截至目前,西安东盛集团应补偿的金额不具备账务确认条件,公司不对其计入权益核算,也不对其计提损失,在实际收到补偿款时计入收益。
顺便一提,广誉远一边面临高风险索赔,一边又被投资者索赔。自山西证监局向广誉远下发告知书后,投资者便陆续提交诉讼材料索赔。此外,三年业绩对赌还为公司遗留了严重的巨额应收账款问题。
钛媒体APP注意到,自山西国资委入主后,广誉远一直在应对应收账款问题,2023年还专门开展“老账清收”专项行动。再往前,公司一直采取适当控货方式促进清收历史旧账,比如2021年、2022年,公司为促进应收账款清收和降低终端库存而适当控制发货。截至目前,广誉远清账行动仍在进行中。(作者|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