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申报学位所需资料
高新区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2024年秋季高新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请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按规定时间扫二维码下载APP并注册登录,提交学位申请。
申报学位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一)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必须是高新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写字楼、公寓、仓库、商铺、商务类公寓等非住宅房屋,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是已实际入住的房产,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应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
③高新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为高新户口(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证明。
④属高新区拆迁户,应提供拆迁协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高新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等。货币化赔偿的一律不视为拆迁户。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有关房产信息的证明材料。
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正式公租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购买他人还建房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公证书。
⑧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队开具的证明。
⑨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
1.房产产权说明。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凡属“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适龄子女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下同)。
2.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高新区购有房产或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租住。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是已实际入住的房产,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应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
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高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有关房产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正式公租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购买他人还建房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公证书。
⑥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队开具的证明。
⑦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2.非高新区户籍,监护人在高新区经商、务工满一年,无房产租房居住满一年。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取得高新区辖区的居住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3)高新区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高新区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3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4)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高新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证明资料。
(5)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一年以上(2023年9月前至2024年9月30日后)。